临沂会计培训中级职称-经济法 试题原题真题解析
添加时间:2014-5-30
2013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经济法》考试真题试题解析
一、 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B (1)如果甲在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驳回乙的起诉;(2)如果甲在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时”才提交仲裁协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本题应选B。
2、B 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以及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乙市)人民法院管辖。
3、C (1)选项A:诉讼时效期间的经过,不影响债权人提起诉讼,即不丧失起诉权(人民法院应当受理);(2)选项BCD: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并不消灭实体权利(债权人的债权并不消灭),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当事人自愿履行义务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义务人履行了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D 选项A: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成员为3人至13人,2人不符合规定。
5、B 选项B:解聘公司负责人属于董事会的职权,根据规定,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监事)的职权包括:(1)检查公司财务;(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6)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7)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调查费用由公司承担)。
6、A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本题中,公司章程未作约定,故需要经股东会同意。
7、D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1/2)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本题中,有5个发起人,应至少有≥2.5个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不可能存在0.5个人,故至少得有3个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方符合规定。
8、B 】《公司法》规定:股票的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选项B低于票面金额,不符合《公司法》规定。
9、C 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选项A错误)、特许经营权(选项B错误)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选项D错误)等作价出资。
10、C 选项C: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11、A (1)选项A: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此时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不代表合伙企业。(2)选项BC: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改变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杨某不得自行决定或处分。(3)选项D: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12、A 有限合伙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选项B);(2)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选项C);(3)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4)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选项D)。选项A: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
13、D 单位定期存款到期不取,逾期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14、A 选项A:收购人在要约收购期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15、C 委托代理终止的法定情形:(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选项A);(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选项BD);(3)代理人死亡;(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5)作为被代理人或代理人的法人终止。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终止的法定情形:(1)被代理人取得或恢复民事行为能力(选项C错误);(2)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4)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指定单位取消指定;(5)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
16、D 】《票据法》规定,质押时应当以背书记载“质押”字样,或者“为担保”、“为设质”字样。
17、D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
18、C 逃汇是指违反规定将境内外汇转移境外,或者以欺骗手段将境内资本转移境外。套汇是指违反规定以外汇收付应当以人民币收付的款项,或者以虚假、无效的交易单证等向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骗购外汇等非法行为;非法携汇是指违反规定携带外汇出入境;非法汇汇是指违反规定将外汇汇入境内。
19、C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20、B 招标属于要约邀请,投标属于要约,决标属于承诺。
21、D 浮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在本题中,丙公司对抵押的事实已经知情,不属于善意第三人,乙银行可以对抗丙公司,行使抵押权。
22、A (1)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是,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本题中保证合同已经成立,有权主张保证债权;(2)以动产质押,质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本题中,并未交付轿车,故质权未设立,不能主张质权(选项BCD错误)。
23、A 选项A:将购进的货物用于本单位的办公楼建设,属于将外购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不视同销售;选项B:将自产的货物捐赠给贫困地区的儿童,属于将自产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个人,属于视同销售的情形;选项C:将委托加工收回的货物用于个人消费,属于视同销售的情形;选项D:将自产的货物分配给投资者,属于视同销售的情形。
24、D 选项A:邮政部门提供邮政服务的同时销售集邮商品,不属于增值税的混合销售行为;选项B:电信企业提供通讯服务的同时销售手机,属于营业税的混合销售行为;选项C:银行提供金融服务的同时销售金银,不属于增值税的混合销售行为;选项D:冰箱生产企业销售冰箱并送货上门,属于增值税的混合销售行为。
25、B 选项A:食品厂将自产的月饼发给职工作为中秋节的福利,属于将自产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情形,应视同销售货物征收销项税额,其对应的进项税额准予抵扣;选项B:商场将购进的服装发给职工用于运动会入场式,属于将外购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选项C:电脑生产企业将自产的电脑分配给投资者,属于将自产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应视同销售货物征收销项税额,其对应的进项税额准予抵扣;选项D:纺织厂将自产的窗帘用于职工活动中心,属于将自产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应视同销售货物征收销项税额,其对应的进项税额准予抵扣。
26、B (1)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2)甲企业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1000×80×70%×17%=9520(元)。
27、D (1)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其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应纳企业所得税=1000×10%=100(万元)。
28、C 选项A:企业赞助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属于禁止扣除项目;选项B:企业向残疾职工支付的工资,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加计100%扣除,属于加计扣除税收优惠;选项C: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符合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属于税额抵免优惠;选项D: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当年抵扣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属于抵免应纳税所得额的税收优惠。
29、D (1)选项ABC: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2)选项D: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构成侵犯专利权。
30、C 专利申请人包括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共同完成发明创造或者设计的人、职务发明中的单位、完成发明创造的外国人、继受取得申请权的人等。
二、 多项选择题(本类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 AC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依法产生民事法律效力的合法行为。(1)选项AC:债务的免除属于单方法律行为;签订合同属于双方法律行为;(2)选项BD:属于事实行为。
2、 BD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P23)
3、 ABCD 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选项A);(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选项C)。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2)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4)最近1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5)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选项B);(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7)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4、 AC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选项A大于1/10,正确)、1/3以上的董事(选项C大于1/3,正确)、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监事(选项D,设有监事会应由监事会提议,不能由监事提议,错误),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选项B:股份有限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但是有限责任公司没有该规定。
5、 AD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6、 AB (1)选项A: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2)选项BC: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3)选项D: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该规定适用于普通合伙人,不适用于有限合伙人。
7、 BCD 选项A:存款单位支取定期存款只能以转账方式将存款转入其“基本存款账户”(而非一般存款账户),不得将定期存款用于结算或从定期存款账户中提取现金。
8、 ABCD 重大事件包括:(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2)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3)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4)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大额赔偿责任;(5)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6)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7)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8)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9)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10)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11)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司法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12)新公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政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选项C正确);(13)董事会就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相关决议(选项A正确);(14)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任一个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选项B正确);(15)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16)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17)对外提供重大担保;(18)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额外收益;(19)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选项D正确);(20)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错、未按规定披露或者虚假记载,被有关机关责令改正或者经董事会决定进行更正;(21)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9、 ABC 选项D:除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故意”对保险标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外,保险人不得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即故意造成保险事故的,有权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
10、CD 】《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选项C正确);(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选项D正确);(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1、BCD 选项A:标的物损毁、灭失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12、AD 选项B: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选项C: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13、BCD 选项A:国家计划内出口的石油,适用增值税出口免税并退税政策;选项B: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的避孕药品和用具,适用增值税出口免税不退税政策;选项C: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适用增值税出口免税不退税政策;选项D: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的古旧图书,适用增值税出口免税不退税政策。
14、ABD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多样,包括(1)欺骗性标示行为(选项AB);(2)侵犯商业秘密行为(选项D);(3)诋毁商誉行为;(4)商业贿赂行为;(5)不当附奖赠促销行为。选项C是正当的,不选。
15、ABC 不当附奖赠促销行为:(1)经营者采用抽奖式的附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5000元的;(2)经营者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的;(3)经营者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商品的。选项D没有超过5000元,不选。
三、 判断题(本类题共10个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请判断每小题的表述是否正确,每小题答题正确的得1分,答题错误的扣0.5分,不答题的不得分也不扣分,本类题最低得分为零分)
1、 √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2、 √ 出资人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产权等财产出资,已经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但未交付给公司使用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主张其向公司交付、并在实际交付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 √ 按照基金合同约定,非公开募集基金可以由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管理人员负责基金的投资管理活动,并在基金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对基金财产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 × 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
5、 √ 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如果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有这样的条款,该条款无效。该条款的无效不影响抵押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6、 √ 企业由于未能按期赎回抵押资产,使抵押资产被拍卖或变卖,其账面净值大于变卖价值的差额部分,依据拍卖或变卖证明,认定为资产损失。
7、 ×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8、 × 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9、 √ 国家机关应当在国有或国家控股的银行开立账户,国家机关不得在其他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开立账户。
10、× 转让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四、简答题(本小题共3小题,每小题6分,共18分)
1.甲公司购买乙公司价值30万元的办公用品,向乙公司出具了一张A银行为付款人、票面金额为30万元的定日付款汇票。乙公司收到汇票后,向A银行提示承兑,A银行予以承兑。后乙公司为偿付所欠丙公司30万元货款,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并在背书时记载“禁止转让”字样。丙公司购买原材料时,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债权人丁。丁与该汇票付款期限届满时,向A银行提示付款,A银行以甲公司账户资金不足为由拒绝付款,并作成拒绝付款证明交给丁。
要求: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A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2)丁可以向哪些人行使追索权?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1)A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不成立。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之间的抗辩事由(如出票人存入票据债务人的资金不够等)对抗持票人。本题中,A银行作为票据主债务人,不得以甲公司账户资金不足为由拒绝向丁付款。(P223)
(2)丁可以向甲公司(出票人)、A银行(承兑人)、丙公司(背书人)行使追索权。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被追索人包括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但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其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因此,乙公司对丙公司的被背书人(丁)不承担保证责任。(P237)
2.A市甲公司向B市乙公司购买10台专用设备,双方于7月1日签订了购买合同。买卖合同约定:专用设备每台10万元,总价100万元;乙公司于7月31日交货,甲公司在收货10日内付清款项;甲公司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乙公司交付定金5万元;上方因合同违约而发生的纠纷,提交C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7月3日,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了5万元定金。
7月20日,甲公司告知乙公司,因向甲公司订购该批专业设备的丙公司明确拒绝购买该批货物,甲公司一时找不到新的买家,将不能履行合同。
7月22日,乙公司通知甲公司解除合同,定金不予返还,并要求甲公司赔偿定金未能弥补的损失。甲公司不同意赔偿损失,乙公司遂向C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于乙公司的仲裁申请,甲公司认为:(1)只有当合同履行期满甲公司未履行合同,乙公司才可以解除合同,所以,乙公司于7月22日主张解除合同不合法,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即使合同可以解除,那么合同被解除后,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即失去效力。所以,乙公司应向A市法院提起诉讼;(3)甲公司愿意承担定金责任,但乙公司不能再要求甲公司赔偿损失。
据查,甲公司不履行合同给乙公司造成10万元损失。
要求:
根据合同、担保、仲裁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乙公司7月22日通知解除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甲公司主张乙公司应向A市法院提起诉讼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3)甲公司认为乙公司不能要求赔偿损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1)乙公司7月22日通知解除合同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本题中,甲公司于7月22日明确表示将不能履行合同,属于预期违约,乙公司有权解除合同。(P287)
(2)甲公司主张乙公司应向A市法院提起诉讼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或者:根据仲裁法律制度的规定,仲裁协议具有独立性,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P20、P289)
(3)甲公司认为乙公司不能要求赔偿损失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买卖合同约定的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对方请求赔偿超过定金部分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并处,但定金和损失赔偿的数额总和不应高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本题中,甲公司支付的5万元定金不足以弥补乙公司的损失10万元,因此,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赔偿超过定金部分的损失,甲公司的观点不符合法律规定。(P291)
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电动工具,2013年6月,甲公司发生如下事项:
(1)6月3日,购入一批钢材,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80万元,增值税额13.6万元。
(2)6月11日,处理一批下脚料,取得含税销售收入3.51万元。
(3)6月20日,购进一批低值易耗品,取得承运公司开具的运输发票上注明的运费金额为1万元。甲公司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为0.1万元。
(4)6月23日,因管理不善,当月购进的钢材部分被盗,价值12万元。
已知,甲公司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主管税务机关认证,甲公司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
要求:
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当期购入钢材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全额扣除?简要说明理由。
(2)甲公司销售下脚料应纳的增值税额是多少?
(3)甲公司购进低值易耗品发生活的运费抵扣进项税额的计算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1)甲公司当期购入钢材的进项税额不能全部抵扣。根据规定,购进货物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损失的,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所以当月购进的钢材因管理不善丢失的部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当期购入钢材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13.6-12×17%=11.56(万元)。
(2)销售下脚料应纳增值税=3.51÷(1+17%)×17%=0.51(万元)。
(3)计算不正确。根据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抵扣。运费抵扣的进项税额=1×7%=0.07(万元)。
五、综合题(本类题共1题,共12分)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度取得销售收入8800万元,销售成本为5000万元,会计利润为845万元,2012年,甲企业其他相关财务资料如下:
(1)在管理费用中,发生业务招待费140万元,新产品的研究开发费用280万元(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2)在销售费用中,发生广告费700万元,业务宣传费140万元。
(3)发生财务费用900万元,其中支付给与其有业务往来的客户借款利息700万元,年利率为7%,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6%。
(4)营业外支出中,列支通过减灾委员会向遭受自然灾害的地区的捐款50万元,支付给客户的违约金10万元。
(5)已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实发工资总额500万元,并实际列支职工福利费105万元,上缴工会经费10万元并取得(工会经费专用拨缴款收据),职工教育经费支出20万元。
已知:甲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要求:
(1)计算业务招待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2)计算新产品的研究开发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3)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4)计算财务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5)计算营业外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6)计算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7)计算甲企业2012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答案】
(1)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140×60%=84(万元),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2=8800×5‰=44(万元),44万元<84万元,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为44万元,业务招待费应调整应纳税所得额=140-44=96(万元)。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2)新产品的研究开发费用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80×50%=140(万元)。
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
(3)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限额=8800×15%=1320(万元),企业实际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700+140=840(万元),840万元<1320万元,实际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以全部扣除,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零。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的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4)财务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00-700/7%×6%=100(万元)
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部分准予在税前扣除。
(5)支付给客户的违约金10万元,准予在税前扣除,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公益性捐赠支出的税前扣除限额=845×12%=101.4(万元),实际捐赠支出50万元没有超过扣除限额,准予据实扣除。因此营业外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零。
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6)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500×14%=70(万元),实际支出额为105万元,超过了扣除限额,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5-70=35(万元);工会经费扣除限额=500×2%=10(万元),实际上缴工会经费10万元,可以全部扣除,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500×2.5%=12.5(万元),实际支出额为20万元,超过扣除限额,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12.5=7.5(万元)。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部分,准予扣除。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7)甲企业2012年度应纳税所得额=845(会计利润)+96(业务招待费调增额)-140(三新开发费用)+100(财务费用调增额)+35(职工福利费调增额)+7.5(职工教育经费调增额)=94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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