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卖地还账风险大
添加时间:2013-6-20
国家审计署日前发布地方政府本级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公告显示,36个地区2012年底债务余额共计3.85万亿元。专家认为,目前一些地方政府靠举债出政绩、大肆借钱融资的做法较为普遍,这也直接导致了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增加,偿债压力和债务风险逐渐加大。
大肆借钱债台高筑
2012年11月至2013年2月,审计署对15个省、3个直辖市本级及其所属的15个省会城市本级、3个市辖区,共计36个地方政府本级2011年以来政府性债务情况进行了审计。公告显示,2012年,有9个省会城市本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超过100%,最高的达188.95%,如加上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债务率最高的达219.57%。有13个省会城市本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偿债率超过20%,最高的达60.15%。
寄希望于卖地还账
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室主任丁茂战说,导致地方政府大肆举债的原因可能有以下几点:一是要干事,但没钱。现在财税体制,使地方政府尤其是地、县级政府,其收入和支出严重不对称,要干事就必须借债。二是考虑到借的是国家开发银行等政策性银行及国有商业银行的钱,属于“政银”合作,都是国家的,也没有放在自己腰包,想当然地认为可以多借一些。三是寄希望用预期土地收入还债,或者招商引资后还债。其实这样做风险更大,土地市场会收得越来越紧,房地产市场只会紧不会放。四是监督不力。
专家指出,独特的信用优势也为地方政府举债创造了便利条件。除了地方财政担保的因素外,土地等有形资产的担保也是金融机构违规放贷时考虑的重要因素。
为何虱子多了不怕咬
审计署财政审计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应该看到当前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一是债务规模增长较快,有4个省和8个省会城市本级增长率超过20%;二是部分地区和行业债务风险凸显,债务偿还过度依赖土地收入,高速公路、政府还贷二级公路等;三是一些地方通过信托、BT(建设-移交)和违规集资等方式变相融资问题突出,隐蔽性强、筹资成本高,蕴含新的风险隐患;四是融资平台公司退出管理不到位,部分融资平台公司资产质量较差、偿债能力不强;五是一些地方还存在违规担保、违规融资、改变债务资金用途、债务资金闲置等问题。
财经评论人杨国英曾撰文指出,在地方政府财政预决算体系仍不健全、招投标仍存在形式或实质的不透明之下,地方政府通过持续举债,不仅可以推动相关行政主导型投资,实现“保增长”的短期政绩,更可以由此为关联人的利益输送提供便利。丁茂战认为,越是在可见时间里可能提拔的人,借钱越无所顾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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